剛看完George Michael的這本傳記,OK好看,由George Michael的父親在1953年由塞浦路斯移民到英國開始,到他法裔的母親在外祖父的反對下下嫁George Michael的父親,到他自己的成長,如何認識Wham!的拍擋Andrew Ridgeley,如何組成Wham!加入樂壇。
書中當然有講Wham!如何走紅,他提到原來他父親當初是反對他入娛樂圈的。衰有後來他跟Sony唱片公司的官司。當然讀者(包括我)最想看、最想知的他的性取向,及公廁事件的來龍去脈和他對這件事的看法。
據書中所說,原來George Michael的舅父在George Michael出世的那天疑因承受不了世俗對他的性取向而自殺過身。因為在1950年代在英國gay rights並不普遍,對同志的歧視是相當厲害的。George Michael說他很年輕時已知自己的性取向的,因為社會的規範問題,家庭問題而不敢「出櫃」,然而George Michael說他懷疑母親也一早知他的性取向(可能是他舅父的關係)。到了George Michael 30歲時正式向父母「出櫃」,當然父親接受不了,反而母親的反應異常平靜,所以他更加認為母親早就知道的。
他在書中提及公廁事件的原因是他母親在1997年去世,接下來的一年在他男朋友Kenny Goss的LA家渡過,一日他為他的精選唱片做bonus track,那日下午他駕車到那公園,一名臥底警察假扮同志跟George Michael入廁所,當George Michael有所行動時表露身份,把他逮捕。
最有趣的一段是接近書末時,他說他在他舅父自殺過身的那日出世,他認為他是他舅父的投胎轉世。我看到這裡,我有另一個看法,可能並不是投胎轉世,科學一點來看,會不會是基因遺傳(還是「基」因遺傳?)呢?這是一個有趣的issue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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