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3年9月8日 星期日

世界無奇不有

(8/1/2008)

一名住在澳洲昆士蘭州東南部一個小鎮Rathdowney的男子,在剛踏入2008年元旦後,帶同他的愛犬Diff和一名友人去附近的一個國家公園行山,目的是看新年的晨光第一線。
不幸的是,愛犬不慎墮崖,幸好的是不死得,但這名男子和狗獲救後,可能反被罰款最高1500澳元。原因是他帶狗進入國家公園。
根據當地的環境保護局發言人說,澳洲是不容許家畜(doemstic animal)進入國家公園的,因為牠們可能破壞愛保護野生動物。
發言人續說,雖然狗主已對他對法律的無知向公眾道歉,但事件已作出強調警告人們不能帶家畜(導盲犬除外)進入國家公園。
http://news.smh.com.au/owner-faces-fine-over-slipped-diff/20080104-1k7l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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